勞資爭議多半先走勞動調解:依勞動事件法第 16 條,勞動事件除法定例外,起訴前應先經法院勞動調解,直接起訴也會被視為聲請調解。調解期日短、證據要提早準備,所以不論是公司還是員工,在第一次調解前就要把事實與證據整理好。張桐嘉律師處理雇主與勞工兩端的勞資案件,下面依身分整理常見情況。
雇主:解僱、管理與應訴
勞工:被解僱、被欠薪
諮詢前請準備
- 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、獎懲或考核辦法
- 薪資單、出勤紀錄、請假紀錄
- 解僱或資遣通知、離職證明
- 雙方往來訊息、會議紀錄、勞工局調解紀錄
費用
法律諮詢每小時新臺幣 6,000 元。諮詢後如需進一步委任,工作範圍與費用會在諮詢時一併說明。勞工因確認僱傭關係或請求工資、退休金、資遣費起訴,依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暫免徵收裁判費三分之二;其他法院規費整理在律師費用與法院規費說明。
適合準備解僱或資遣員工、已經收到勞動調解或起訴通知的雇主,以及被解僱、被欠薪的勞工。諮詢時請帶上述文件,可以初步釐清解僱事由與程序是否站得住、可能的請求金額與時間壓力。預約請來電 07-553-9799,或使用線上預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