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桐嘉律師曾任法院書記官八年,最後一年在民事執行處,熟悉執行處的實際作業流程。強制執行是把判決、本票裁定、支付命令這些「執行名義」變成錢的程序;對被執行的一方來說,也是最需要弄清楚自己還剩哪些選擇的時候。不論你是要追討的一方,還是被查封、被扣薪的一方,越早確認程序走到哪一步,能做的事就越多。

債權人:拿到判決,錢卻收不回來

債務人:被查封、被扣薪、房子要被拍賣

法拍投標人:出價前先算清楚

投標前要先安排保證金和得標後尾款的資金,保證金在得標後會抵充價金;得標價之外,還要評估稅費,以及依個案可能發生的管理費欠費爭議、不點交時的搬遷協商等支出。投標前可以先評估點交風險與總成本,見法拍屋流程與投標前成本。

諮詢前請準備

  • 執行名義:判決與確定證明書、本票裁定、支付命令與確定證明等
  • 法院寄來的文件:執行命令、查封筆錄、拍賣公告、分配表
  • 對方的財產線索:不動產地址、往來銀行、任職公司
  • 和對方的往來紀錄:借據、匯款紀錄、對話紀錄

費用

法律諮詢每小時新臺幣 6,000 元。強制執行另有法院收取的執行費,執行標的金額 5,000 元以上者實收約千分之八,這是法院規費,不是律師費,由債權人先行預納、最終由債務人負擔。諮詢後如需進一步委任,工作範圍與費用會在諮詢時一併說明。各項法院規費整理在律師費用與法院規費說明。


適合已經拿到判決或本票裁定卻收不到錢的債權人、房子被查封或薪水被扣的債務人,以及準備投標法拍屋的人。諮詢時請帶上述文件,可以初步釐清程序目前走到哪一步、還有哪些選擇與時間限制。預約請來電 07-553-9799,或使用線上預約。